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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安县][线下]江西隆科建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关于乐安县招携镇、南村乡、湖溪乡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编号:LKJ-LA-2025-007)的电子化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采购公告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江西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江西
源发布时间:2025-04-25
项目名称:******[查看]
项目编号:******[查看]
招标单位:******[查看]
招标联系电话:******[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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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关于乐安县招携镇、南村乡、湖溪乡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编号:LKJ-LA-2025-007)的电子化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乐安县招携镇、南村乡、湖溪乡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eb/)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5月09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KJ-LA-2025-007

项目名称:乐安县招携镇、南村乡、湖溪乡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 元

最高限价:******.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抚乐购2025F******1乐安县招携镇、南村乡、湖溪乡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1******.00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2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身份证扫描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佐证)。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开标******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相应资料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资格信用承诺函)】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或资格信用承诺函)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税凭证或证明;(提供相应资料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资格信用承诺函)。 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资格信用承诺函)。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文件原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资格信用承诺函。】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罚款等行政处罚。 2.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信用证明或资格信用承诺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投标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佐证)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投标人必须将以上资料上传至电子版投标文件中,投标人上传的材料必须为清晰件,如因清晰度而影响评审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未上传将视为无效投标(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7日 00:00 至 2025年05月09日 09: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eb/)

方式: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5年05月09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2025年05月09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提交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3.若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参加本次招标,请在开标前1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而放弃磋商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4. 本项目采购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5.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开评标模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在采购代理机构宣布开始解密后 20 分钟内必须完成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6.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磋商,系统采用不见面磋商,为保证磋商顺利进行,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 1 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磋商环节。 7.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化磋商模式,各供应商需保持在线进行远程线上报价,二次报价时间为 20 分钟,20 分钟内未完成二次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 8. 投标人必须持电子CA锁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采购文件,否则中标无效。 9.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成交供应商******财政局官网“政府采购”栏目中查询金融机构信息,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咨询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794-******. ******有限公司免费客服电话:400-998-000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资源局

地址:抚州市乐安县乐安大道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天合大酒店旁(迎宾北大道78号右侧)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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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5-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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